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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課程「認列」及「抵免」表
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辦理
教練(裁判)專業進修時數認列及抵免列表
一、 依教育部業於 111 年 1 月 10 日發布修正「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9條之 1、第10條與「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9條之 1、第10條(下稱教練、裁判辦法),其修正重點包括因特定事由展延新制教練(裁判)證有效期間之規定、持有舊制教練(裁判)證人員以過渡至新制教練(裁判)證制度做效期一致性規範
二、 前述兩規定適用對象之裁判證照效期均展延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並須 於此期間完成每年至少 6 小時、4 年 48 小時以上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得 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 4 年
三、本會認列教練(裁判)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如下
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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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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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會辦理學術科課程之相關講習時數。
2.亞洲總會(AST)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3.國際總會(WT)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4.經本會認可之其它團體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1)各級政府轄下體育運動相關單位
(2)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3)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4)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5)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6)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7)e等公務員數位學習平臺(附件一)
(8)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 (附件二)
項(7)、(8)課程無法全部抵免,4年內仍須參加至少8小時本會所主辦之增能課程。)
(9)其它(各縣市政府認定核可的數位平台)
5.於本會認可之賽事擔任教練者,依據以下規定抵免專業進修課程之時數(附件三)
(1) 擔任本會組團代表隊參加國際賽事之帶隊教練
(2) 擔任奧、亞運及國際總會各級錦標賽帶隊教練
(3) 折抵上限 4 年總計 24 小時,每年僅能折抵 6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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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會辦理學術科課程之相關講習時數。
2.亞洲總會(AST)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3.國際總會(WT)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4.經本會認可之其它團體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1)各級政府轄下體育運動相關單位
(2)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3)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4)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5)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6)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7)e等公務員數位學習平臺(附件四)
(8)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 (附件五)
項(7)、(8)課程無法全部抵免,4年內仍須參加至少8小時本會所主辦之增能課程。)
(9)其它(各縣市政府認定核可的數位平台)
5.於本會認可之賽事擔任裁判者,依據以下規定抵免專業進修課程之時數(附件六)
(1) 全國運動會
(2) 本會主辦及規則指導之賽事如:全國錦標賽、世界壯年運動會、世界大學錦標賽
(3) 折抵時數上限為每年至多6小時、4年至多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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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認列教練進修課程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一覽表
附件二
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列教練進修課程
臺北e大課程一覽表
附件三
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認列
教練賽會帶隊抵免專業時數一覽表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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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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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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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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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擔任本會代表隊參加國際賽事之帶隊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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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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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國際奧會、亞洲奧會所舉辦賽事之帶隊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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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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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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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全國錦標賽各學校單位之帶隊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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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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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全運會各縣市之帶隊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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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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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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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認列賽會帶隊(執法)抵免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原則性指引」,每人抵免時數上限為每年至多6小時、4年至多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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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認列裁判進修課程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一覽表
附件五
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列裁判進修課程
臺北e大課程一覽表
附件六
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認列
裁判賽會執法抵免時數一覽表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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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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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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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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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國際鐵三項聯盟所舉辦之賽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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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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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國際奧會亞洲奧會所舉辦之賽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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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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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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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本會所舉辦之賽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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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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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全國運動會之賽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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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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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世界壯年運動會之賽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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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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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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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認列賽會帶隊(執法)抵免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原則性指引」,每人抵免時數上限為每年至多6小時、4年至多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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