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LAVA 大鵬灣暨115學年度鐵人三項甄試賽
【競賽規程】
運動部115年8月12日運競(六)字第1150023758號函核定
運動部115年9月3日運競(五)字第1150026188號函備查
一、活動日期:2026.12.04(五)- 05(六)
二、活動地點:大鵬灣濱灣碼頭
三、辦法:
(一)年齡資格與相關規定:
1. 國中組衝刺賽 限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 至 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年出生者。
2. 高中組衝刺賽 限民國 97 年 9 月 2 日 至 民國 100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3. 未滿18歲之參賽選手,另需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並簽署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聲明書,始得以參賽。填寫完畢請E-mail至 service@taiwantriathlon.com
未滿18歲家長同意書>>點此下載
(二)本賽事針對鐵人衣及自行車皆訂有相關規範,所有競賽裝備須經大會檢驗合格後方可參賽。請選手及教練務必於賽前詳閱以下相關規定,並確認裝備符合規範:
鐵人衣規範:http://www.ctta.org.tw/tw/event/index.aspx?kind=241
自由車規範:http://www.ctta.org.tw/tw/event/index.aspx?kind=247
四、活動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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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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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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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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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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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報到&物資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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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灣遊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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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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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說明會(技術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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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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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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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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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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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錄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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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灣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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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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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區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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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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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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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船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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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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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子組 開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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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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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高中女子組 開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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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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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子組 開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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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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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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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灣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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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於活動前仍可能因任何因素調整日程表時間及內容,將會更新於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及LAVA Sports台灣鐵人三項公司Facebook粉絲頁。建議參加者須隨時留意更新資訊,以便安排行程為各項重要活動做事前準備。
五、競賽項目&各競賽項目距離和時限(關門時間-依個人出發時間計算,須在時限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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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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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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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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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刺賽
鐵人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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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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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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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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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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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跑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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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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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關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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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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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報名時間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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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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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衝刺賽
鐵人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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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衝刺賽
鐵人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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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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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20人
男生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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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20人
男生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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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保險
**上述報名費,皆包含每位選手特定活動保險(意外傷害)100萬元、(意外醫療)實支實付10萬元。
**15 歲以下選手特定活動保險 (意外醫療) 實支實付 10 萬元、(緊急救援) 50 萬。
**如因保險公會通算限制無法承保(密集於三個月內起保兩家(含壽險)同保險期間(含全部或部份保期重疊)且身故失能保額合計達1,500萬元以上),將另行通知並請自行投保。
**特定活動保險僅負擔意外傷害,個人疾病(請見保險規劃說明)引發之運動傷害,恕無法列於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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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獎勵方式與比賽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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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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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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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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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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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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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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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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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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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齡組頒發前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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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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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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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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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得獎選手獎盃必須於活動現場領取,若賽後欲補領獎盃,請於活動結束後一星期內來信 service@taiwantriathlon.com 申請。若須郵寄,選手必須自付郵資費用。所有獎盃賽後一周後將不予保留
**獎狀申請,請至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官網「歷年賽事」下載申請單,本會開立成績證明每張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八、報到與完賽事項
(一)報到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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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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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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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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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商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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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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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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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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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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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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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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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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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管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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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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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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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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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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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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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T-Shi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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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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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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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賽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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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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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賽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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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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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完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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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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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到及技術會議規定
1. 採現場報到,選手皆需在報到時間於現場報到。
2. 賽前報到及技術會議注意事項
(1)報到時間: 選手須於賽前一天2026年12月4日(五)15:30-16:30辦理報到,並攜帶學生證正本供查驗及參加技術會議。
(2)報到地點:大鵬灣遊客中心。
(3)代理出席: 技術會議得由教練或家長代為出席。
(4)代理報到: 可由一人代理多名選手辦理報到。
(5)請假及遲到: 技術會議請假或遲到者,依規定予以罰時。
(6)請假程序: 如無法出席技術會議,須於會議開始前將請假單提交本會或裁判長,需進行罰時(5秒鐘)。
(7)無故缺席: 未出席技術會議且未事先請假者,經罰時後仍可參賽,惟不列入正式排名及敘獎。
(8)技術會議請假單:https://reurl.cc/OQ3jd3
(9)填寫後請寄到:ctta99@ms34.hinet.net
(10)請假單請於技術會議前完成寄送。
3. 領取/代領比賽物資後,請務必詳細核對物資內容,以及競賽組別等資料,如有錯誤,請務必 當場提出更正。離開報到處後如有物資遺失/缺漏恕不再補發。
4. 上述時間內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5. 因故無法報到且未申請賽前退賽者,請於賽後一週內,至台灣鐵人三項公司(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125巷28號1樓)領取選手物資及紀念衣。如須郵寄,必須自行負擔運費。逾期將銷毀且不另行寄送。
6. 請憑號碼布於活動當日 12:00 前至終點完賽禮帳篷領取,每人限領一份,逾時視同放棄。
7. 服裝尺寸、數量與網路登記資料不符者,恕不予以更換。
九、國、高中甄試組注意事項
(一)運動部115年8月12日運競(六)字第1150023758號函同意核定「2026 LAVA 大鵬灣暨115學年度鐵人三項甄試賽」,列為116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資格運動錦標賽。
(二)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鐵人三項比賽種類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三)本賽事除國中組、高中(職)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四)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6條第6款規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該學年度前2款賽會運動種類或項目以外經運動部核定之錦標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甄試:
1. 參賽隊(人)數十六個以上,最優級組前八名。
2. 參賽隊(人)數十四個或十五個,最優級組前七名。
3. 參賽隊(人)數十二個或十三個,最優級組前六名。
4. 參賽隊(人)數十個或十一個,最優級組前五名。
5. 參賽隊(人)數八個或九個,最優級組前四名。
6. 參賽隊(人)數六個或七個,最優級組前三名。
7. 參賽隊(人)數四個或五個,最優級組前二名。
8. 參賽隊(人)數二個或三個,最優級組前一名,
(五)實際參賽人數僅一個者,不辦理該項(組)比賽。
(六)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https://lulu.ntus.edu.tw/)歷年簡章。
(七)其他相關規定: 國、高中甄試組禁止使用休息把,允許同性別輪車。
(八)報名國、高中甄試組需於12月4日賽前說明會攜帶附有可辨識照片之學生證以供大會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十、重要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一)賽程按照游泳、自行車、路跑之順序進行,參賽選手除泳帽、號碼布由大會提供指定使用外,其餘裝備 (泳裝、泳鏡、自行車、安全帽、路跑服裝等)應由選手自行準備,始可參賽。
(二)為維護賽事公正性及選手安全,嚴禁參賽眷屬、親友開車或騎車尾隨或進入賽道影響比賽進行,違者將取消參賽者資格。
(三)為維護全體選手安全,本賽事全程禁止使用音樂播放、攝錄影設備,嚴重違規者將處以取消資格。
(四)建議參賽者應使用公路自行車。
(五)若選手在自行車關門後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賽道上中途管制點(依各賽事賽道公告為準)將不得進入轉換區進行下一個比賽項目,並須聽從指示搭乘收容車返回會場。
(六)選手請遵守各賽段關門時間,詳情請參閱本簡章「各競賽項目距離和時限」。
(七)請選手務必攜帶健保卡參賽,保障自身就醫權益。
(八)為防止意外,身體不適者請勿勉強參加,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或取消選手參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九)參加本賽事者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十)嚴禁於賽道上任意丟棄垃圾。任何廢棄物如水瓶、能量膠、零件、內胎,甚至衣著配件等,僅能丟棄於補給站。
(十一)賽前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主辦單位為考量選手及參與者安全,有權宣布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相關變更通知請密切注意;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宣布延期舉辦,選手不克參加,大會不另退還已繳報名費用。
(十二)參加者同意大會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於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主辦單位網站及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用於相關之宣傳活動上。
(十三)主辦單位保有任何時間修改規則之權利,並於正式比賽前一日的賽前說明會發布聲明。
(十四)詳細競賽規則及說明,賽前請下載選手手冊並關注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及LAVA Sports台灣鐵人三項公司臉書專頁。
(十五)如遇緊急事件,請撥打大會聯絡電話 02-7704-6335,本活動備有收容車、醫療車等車輛。
十一、肖像權授權及禁止非授權單位營利條款
(一)本人同意獨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於本大會活動期間拍攝本人之影音、照片,並得於辦理本次活動及利用上開影音及照片之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列之所有本人個人資料。
(二)本人同意獨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三)禁止非合作簽約廠商及人士,對參賽選手攝影、錄影後進行販售影像之商業行為。
十二、計時晶片
(一)本賽事採回收式晶片,無須繳交晶片保證金。
(二)若選手未歸還或遺失晶片,需賠償新台幣 $2000元,且大會有權取消選手成績。
(三)報到時選手會於晶片區取得專屬計時晶片。
(四)比賽時選手需全程將晶片配戴至左腳踝上,不得覆蓋於衣物之下,避免感應不良。
(五)選手完成賽事或通過終點後,將由志工在終點區立即回收晶片。
(六)如領取晶片後欲賽前棄賽,或在賽中棄賽,請主動將晶片繳交至大會服務處或交予賽道上之工作人員,以便大會確認選手位置及安全。
(七)建議選手使用大會核發的晶片束帶,若使用其他的方式固定晶片,將會增加遺失晶片的機率。
十三、保險規劃:
(一)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大會對於現場僅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加者投保每人新台幣伍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二)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3.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保險期間內,因在本保險契約所載活動處所舉辦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三)活動公共意外險特別說明:
1. 報名表內各欄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
2. 請選手檢視自己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活動前兩個鐘頭吃早餐。
3. 選手聲明:本人或團體參加此次活動,在此聲明參加選手身體狀況良好,志願參加此次活動,活動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願意自行負責,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特別不保事項: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參加者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咨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
(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
(7)腎功能異常
(8)糖尿病
(9)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五)特定活動綜合險注意事項
大會對於現場僅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特定活動綜合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加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壹佰萬元之身故失能及新台幣拾萬元之實支實付傷害醫療。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如因保險公會通算限制無法承保(密集於三個月內起保兩家(含壽險)同保險期間(含全部或部份保期重疊)且身故失能保額合計達1,500萬元以上),將另行通知並請自行投保。
**若未能提供完整相關個人資料時,保險公司將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投保作業,因此可能婉謝承保,請務必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料。
十四、退賽及退費規定:
(一)報名截止日2026年10月4日23:59前申請退賽,將收取行政作業費$100元,並退還剩餘報名費。請至
伊貝特客服專區申請,或電洽02-2951-6969由客服人員協助處理。
(二)於報名截止日後7天內,10月11日23:59前申請退費者,退還80%報名費。
(三)報名截止日7天後,10月12日00:00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唯符合以下情況者得退還 50% 報名費。
1. 天然或人為災害。
2. 交通中斷。
3. 兵役或點閱、教育召集。
4. 傷病或妊娠(重大傷病住院者並需提供住院證明)。
5. 配偶或參與者之一親等內親屬喪葬。
6. 其他主辦單位訂定之事由。
如有符合以上情況者,請來信至service@taiwantriathlon.com通知,並一併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四)若大會依照賽事日期常舉辦,皆無延賽或轉移選項。請依上述退費規定申請退費退賽。若超過退費時間亦無法提供上述不可抗力情況所需證明者,唯能申請領取/郵寄物資。
(五)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主辦單位得另定活動日期,或酌收手續費及行政費後退還報名費;其退費方式如下:
1. 主辦單位未提供物資者,退還70% 報名費。
2. 主辦單位提供物資者,退還50% 報名費。
(六)申請退費和退款時間由主辦單位訂定,申請退賽退費者需在期間內申請,逾期者不得退費將不得有異議。
十五、申訴
(一)競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二)申訴程序:選手如需提出申訴,得以書面方式並簽名後,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且以仲裁委員之決議為終結。提出申訴書時,須繳保證金新台幣参仟元整,仲裁委員會若確認其申訴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三)有關競賽發生之問題,選手除當場得口頭申訴外,並依規定在30分鐘內補齊書面申訴正式手續,各項競賽進行中,選手不得當場質問裁判。
(四)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02-87723350/Email:ctta99@ms34.hinet.net,活動現場由大會服務組受理申訴。
十六、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 任何參與選拔賽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藥檢,如拒絕檢測者,取消本次賽事成績及資格
2. 參與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11月3日。
(二)運動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單項協會辦理國家代表隊選拔賽說明(https://www.antidoping.org.tw)
(三)禁用清單(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四)採樣流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十七、以上活動事項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本活動單位保有更動修改之權利,以活動官網公告為準。